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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1. 想要開公司的時候應該要先準備什麼資料?
    1.欲使用之公司名稱 2.營業項目 3.股東身分證件影本及出資額比例 4.公司所在地該年度房屋稅繳款書影本 5.公司所在地租賃合約影本 6.股東同意書簽名影本 7.公司籌備處帳戶存摺影本 8.公司籌備處帳戶餘額證明正本 9.與洗錢防制法有關之書面資料
  • Q2. 想要開商業的時候應該要先準備什麼資料?
    1.欲使用之行號名稱 2.營業項目 3.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行號所在地該年度房屋稅繳款書影本 5.行號所在地租賃合約
  • Q3. 公司和商業有何不同?
    商業登記法所稱商業,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負無限責任;而公司係依公司法規定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二者除了名稱不同之外,所依據之法源、組成分子之責任負擔亦不相同。
  • Q4. 商業與公司哪個較適合?該考量點有哪些?
    除了設立的成本外,該成立商業還是公司沒有絕對的答案,有些企業主考量稅務成本,有些企業主則考量法律責任。另外每個企業主或股東成員的個人綜合所得也需全盤考量在內。如有不清楚之處,事務所將可提出專業的諮詢及建議供企業主參考。
  • Q5. 商業有無資本額限制?
    商業登記法並無規定獨資合夥商業之資本額上、下限,惟資本額新臺幣25萬元(含)以上者,須檢附與登記資本額相符之資本證明文件(例:商業存摺影本)。
  • Q6. 為何現在成立公司,會計師要我提供這麼多資料,以前都不用?
    為因應洗錢防制法將會計師納入為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若對客戶準備或進行公司設立、營運或管理之資金籌劃時,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故現行會計師於公司設立時,都必須加強對客戶的實質審查。
  • Q1. 進貨退出或折讓單的申報規定為何?
    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當期之營業稅申報,不得跨期申報,以免受罰。
  • Q2. 營利事業若有不同實體店面或不同固定營業場所,銷項發票可以一起使用嗎?
    不行,總公司與其他固定營業場所為不同納稅主體,所以其他固定營業場所須申請稅籍登記,分別申報營業稅,以免受罰。
  • Q3. 我有外銷貨物,要怎麼申報營業稅?
    營業人外銷貨物,得免開立統一發票,但應於發生之當期依據報單的內容申報營業稅,以免國稅局勾稽異常受罰。
  • Q4. 買賣農產品所取得的憑證,可以扣抵營業稅嗎?
    取得來源有分從農民或營利事業,若是從農民取得收據,則不得扣抵,若是從營利事業取得進項發票,則需要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營業稅法第19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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