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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859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0元,自114年1月1日生效

作家相片: 黃國書 會計師黃國書 會計師


相關規定: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


主 旨:訂定「最低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最低工資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每月最低工資為新臺幣二萬八千五百九十元。

二、訂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九十元。



附件:

行政院公報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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