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最新資訊


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未繳或短繳案件已發單開徵
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 營利事業除符合第六十九條規定者外,應於每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一併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前項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依前項規定辦理申報。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第七十七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六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不適用第一項暫繳稅額之計算方式。 所得稅法第68條規定: 營利事業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期間辦理暫繳,而於十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補報及補繳暫繳稅額者,應自十月一日起至其繳納暫繳稅額之日止,按其暫繳稅額,依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之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營利事業逾十月三十一日仍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暫繳者,稽徵機關應按前條第一

黃國書 會計師
11月12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個人交易房地之虧損,可在交易日以後3年內抵減房地合一交易所得
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 規定: 第四條之四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其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2項 規定: 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三年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之。 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個人交易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不管是虧損或獲利,都必須在移轉登記日次日起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稅申報。房地交易若有虧損,其虧損得自交易日以後3年內抵減房地交易所得。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是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或繼承、受贈時

黃國書 會計師
10月29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營業人應依實際交易流程開立統一發票,切勿跳開發票,以免受罰。
相關法令: 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 :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以下罰鍰。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予處罰。 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51條 規定: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 五、虛報進項稅額。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

黃國書 會計師
10月2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一年內被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3次,將受停業處分!
相關法令: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 規定: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但處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營業人有前項情形,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營業人停止營業處分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4點規定 : 三、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構成營業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一年內(自首次查獲之日起,至次年當日之前一日止)經查獲達三次者,國稅局應處以停止營業處分。 四、停止營業處分之期間如下: (一)營業人一年內第一次經核定停止營業處分者,其期間為七日至十四日;第二次經核定停止營業處分者,其期間為十四日至二十八日;第三次以上經核定停止營業處分者,其期間為二個月以上,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營業人一年內經核定停止營業處分達三次者,國稅局於次年再為停止營業處分時,不受前款規定之限制,其期間為三個月以上,但最長仍不得超過六個月。 依前項各款所核定之停止營業期間屆滿後,受處分人對於應履行之義務仍

黃國書 會計師
10月2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營利事業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所稱「以往年度之虧損」,包含86年度以前年度之虧損
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2項 規定: 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 一、 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 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二、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 三、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 四、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之契約中,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 五、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分。 六、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 七、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損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八、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48條之10第1項規定 : 本法第六十六條之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指營利事業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

黃國書 會計師
10月2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營利事業對大陸地區捐贈 需經許可才可列報費用
相關法令: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第1項第4點 規定: 對大陸地區之捐贈,應經大陸委員會許可,並應透過合於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機關或團體為之,且應取得該等機關團體開立之收據;其未經許可,或直接對大陸地區捐贈者,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 : 本法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為限。 說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規定,營利事業對大陸地區之捐贈,應經大陸委員會許可,並應透過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或團體為之,同時取得該等機關團體開立之收據,始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該局說明,近來因大陸地區遭遇洪災,如營利事業欲對大陸地區捐贈,請留意該項捐贈應經大陸委員會依據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審核許可,並透過合於規定之機關或團體進行捐贈,如未經許可,或直接對大陸地區捐贈者,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申報對大陸地區之捐贈,應遵循相關法令規定,以免被調整補

黃國書 會計師
10月2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相關法令: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 規定: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黃國書 會計師
8月1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統一發票專用章」刊載內容有規定,缺一不可
相關法令: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地5條 規定: 營業人首次領用統一發票時,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統一發票購票證,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憑購用統一發票。 前項專用章應刊明 營業人名稱 、 統一編號 、 地址 及「 統一發票專用章...

黃國書 會計師
8月8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重購自住房地後5年內再行移轉者,將追繳房地合一稅額
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14-8條規定: 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依第十四條之五規定繳納之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日起算二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屋、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五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前開繳納...

黃國書 會計師
7月3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個人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申報或已申報有漏未申報所得者,應儘速辦理自動補報及補繳,以免受罰
相關法令: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規定: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黃國書 會計師
7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獨資或合夥營利事業的盈餘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營利所得
相關法令: 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 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內構成綜合所得總額或營利事業收入總額之項目及數額,以及有關減免、扣除之事實,並應依其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暫繳稅額、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及依第十五條第四項...

黃國書 會計師
6月2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子女重複申報扶養父母免稅額,國稅局如何認定?
相關法令: 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規定 : 一、所得稅法第 17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黃國書 會計師
6月17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個人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常見錯誤態樣
相關法令: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款規定: 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下列各款金額後之合計數: 一、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免納所得稅之所得。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

黃國書 會計師
6月1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114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114年6月2日
說明: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新制(下稱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宣布今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同年6月2日。...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28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下載稅額估算表,個人綜所稅報稅快速步驟少
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增加綜合所得稅網路報稅便利性,今年優化申報流程,納稅義務人可於申報期間以線上版或手機版登入報稅系統,下載「稅額估算表」,檢視系統試算最有利的計稅方式及明細,確認內容無誤後,即可選擇繳(退)稅方式及資料上傳,快速完成申報。...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2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自114年4月28日起可上網查詢113年度所得資料
相關法令: 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業要點規定: 一、配合所得稅法第九十四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規定辦理所得稅 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並便利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每年所得稅法定結算申報期間查詢其...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25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公告延長113年度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間
相關法令: 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說明: 財政部將於明(17)日公告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訂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6月2日),展...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1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報稅季即將來臨,113年度報稅新制看過來~
說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今(114)年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您必須知道的四大新規定,彙整如下: 一、113年度各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調高: (一)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詳附件1。...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16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納稅義務人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得申請免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稅
相關法令: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 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三年。 前項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經濟弱勢者之認定及實施方式之...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16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依申報資料核定案件,核定通知書於114年4月14日採用公告方式送達納稅義務人
相關法令: 依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4項規定: 稅捐稽徵機關對於按納稅義務人申報資料核定之案件,得以公告方式,載明申報業經核定,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但各稅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說明: 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倘如期申報並...

黃國書 會計師
4月1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bottom of page
